寬頻上網速度引發爭議,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(NCC) 今天表示,將實測網路速率,若測出數據遠低於業者所宣稱,業者應降價或加速建設。
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指出,中華電信在網站刊載 HiNet 光世代 50M 方案廣告,宣稱下載 DVD 只要花 12 分鐘,但據公平會調查,50M 僅指最高可提供的線路速率,不代表用戶實際使用速率,導致消費者產生誤認,因而處新台幣 500 萬元罰鍰。
台灣網路屢挨批速度慢、收費貴,NCC 發言人陳正倉下午受訪表示,為避免廣告不實的疑慮,NCC 除加強督促電信業者確實告知速率,也將委託公正第三機構實際測試上網速率,若結果遠低於業者所提數據,業者應降價,或加速建設以提升網路速度。
陳正倉說,今年將依序針對行動上網、固網進行測速,建立客觀數據,每一年或兩年在網路上公布結果,避免消費者、業者各說各話,或認為廣告「騙很大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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