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2月22日 星期三

iPad商標案今開庭 若敗訴中國將禁售


蘋果 iPad 的商標權糾紛持續發燒,唯冠和蘋果之間的商標案件今 (22) 日在上海浦東法院開庭。唯冠要求法院判定蘋果立即停售有 iPad 商標的產品,如果這次蘋果敗訴,iPad 可能在中國全區皆會因侵權被要求禁售。

蘋果貿易 (上海) 為蘋果在中國的總經銷商,根據中國廣播網今日的報導,開庭前一兩天,雙方已透過律師函、聲明等方式進行隔空爭論,今天更在法庭上互相爭辯,氣氛激烈火爆。

香港唯冠公司最早聲明該公司早在 2000 年就擁有 iPad 的商標,並有相關的產品。而 2010 年 4 月時,蘋果聯合英國 IP 公司起訴深圳唯冠,蘋果認為 iPad 商標專用權為自身所有,但經過三次開庭審理,2011 年 12 月的一審判決,深圳法院駁回了蘋果的訴訟,而蘋果也向廣州省高等法院提出上訴,目前判決尚未有結果。

2011 年開始唯冠提出反訴動作,深圳唯冠對銷售 iPad 的電器公司提起訴訟,之後也在廣州、惠州起訴了另一家 iPad 的經銷商,要求他們停售 iPad。2 月 17 日惠州法院判定蘋果侵權,要求惠州當地的商店不可販賣商品,這也是蘋果第一件被判定敗訴的案件,但此案並未針對上海蘋果的總經銷商有任何要求。

除了已進行審理的省份,唯冠也在北京、山東、江蘇等地舉報了商標侵權的問題。外界認為此次上海蘋果總經銷商的案件,是決定蘋果 iPad 是否將會在中國全面禁售的關鍵。

唯冠雖然擁有 iPad 的商標權,但是根據中國新浪網的報導,唯冠於 1998 年所推出的「iPad」為一台 15 吋的桌上型電腦,名稱則為「Internet Personal Access Device」,唯冠表示,公司花費 3000 萬美元生產,但 1998 年至 2009 年間才賣出 1 萬至 2 萬台。此外唯冠的系列產品還包括 iNote、iPDA、iDVD、iClient 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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